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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晚报:洛阳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公布
发布时间:2018-07-26 02:29:31   浏览次数:1454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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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经市政府批准,我市首批历史建筑名录对外公布。首批历史建筑共81处,全部位于洛阳市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老城片区),这些历史建筑将陆续挂牌,并得到系统保护。

  这81处历史建筑在哪里?它们蕴含了哪些历史文化和建筑艺术价值?它们的背后又有哪些鲜为人知的故事?今起,本报开设《保护历史建筑传承城市文脉》栏目,带您逐一了解这些历史建筑。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市首批历史建筑名录对外公布。这些历史建筑位于什么地方?相关部门将如何对这些历史建筑进行保护和利用?请看记者的报道。

  我市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我市编制的《洛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了老城区东南隅、西南隅两个历史文化街区,同时确定了涧西区工业遗产历史风貌区。按照国家相关部委确定的标准,我市的历史建筑主要分为近现代优秀建筑、工业遗产苏援式建筑和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三个类别。

  去年下半年,我市启动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截至去年年底,以老城区为试点,我市确定了大中街15号、中和巷10号、高平南街8号、西和巷36号及38号4处历史建筑,目前已先行挂牌。

  今年以来,我市结合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正在修编的《洛阳市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老城片区)保护规划》,经认真普查、甄别,又认定77处历史建筑。加上前述的4处,合并纳入我市第一批81处历史建筑名录。

  位于老城区的现状金元故城,是我市历史建筑的典型代表。它经金、元、明、清,延续至今,是迄今为止洛阳地面上唯一一座古代城池。

  如今,在金元故城内,许多能反映洛阳传统风貌的古建筑亟待保护,且建筑风格混杂,影响古城风貌。

  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结合此次历史建筑名录公布,我市将坚持“能保尽保、能留尽留”的原则,尽可能使相关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完整保留,更好挖掘文化资源,统筹协调城市景观,展示洛阳古都风貌。

  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历史建筑名录公布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将对它们进行挂牌保护。同时,他们将联合其他部门加强对历史建筑的研究、修缮、保护、利用和宣传,让这些历史建筑“留下来”“活起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益。

  我市将继续在全市开展普查,对符合标准的历史建筑进行确定,确保到2020年年底,全面完成相关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此外,我市将建立公众参与监督机制,鼓励市民推荐符合条件的历史建筑,举报破坏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行为。(洛阳晚报记者 连漪 通讯员 朱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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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相关部委确定的标准,具备以下4项条件之一的,未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被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可以确定为历史建筑。

  ●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与重要历史事件、历史名人相关联,在城市发展与建设史上具有代表性,在某一行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具有纪念、教育等历史文化意义。

  ●具有较高的建筑艺术价值:反映一定时期的建筑设计风格,具有典型性;建筑样式与细节等具有一定的艺术特色和价值;反映所在地域或民族的建筑艺术特点;在城市或乡村一定地域内具有标志性或象征性,具有群体心理认同感;着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体现一定的科学技术价值:建筑材料、结构、施工技术反映当时的建筑工程技术和科技水平;建筑形体组合或空间布局在一定时期具有先进性。

  ●具有其他价值特色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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