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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洛阳市文物局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3-20 08:31:15   浏览次数:5579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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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洛阳市文物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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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市文物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洛阳市文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洛阳市文物局机关内设8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文物科、博物馆科、安全保卫科、大遗址保护办公室、人事科、财计科、机关党委。

  (二)部门职责

  洛阳市文物局主要负责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工作,具体有13项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管理制度并负责督促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

  2.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文物利用,文物研究,对外宣传,文物流通,文物复仿制,流散文物管理等业务工作。

  3.负责受理申报全市境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和勘探、考古发掘、保护维修项目,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

  4.负责全市国家级、省绞、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负责世界文化遗产及其预备名录的保护管理。

  5.负责全市博物馆(纪念馆)规划建设、对外开放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负责全市固有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指导民办博物馆和行业博物馆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的普查登记和认定以及涉案文物的鉴定工作;负责工业遗产、线性遗产、农业遗产、文化景观等新型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

  7.负责文物商店和文物鉴定机构的申报工作。

  8.负责全市文物安全保卫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

  9.负责编制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经费预算,指导监督各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10.负责全市文物、博物馆系统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和管理。

  11.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以及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并协助查处相关违法案件。

  12.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前其他事项。

  二、洛阳市文物局预算单位构成

  洛阳市文物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16个局属二级预算单位预算。具体单位为:

  1.洛阳市文物局机关本级

  2.洛阳博物馆

  3.洛阳民俗博物馆

  4.洛阳周公庙博物馆

  5.洛阳古代艺术博物馆

  6.洛阳周王城天子驾六博物馆

  7.洛阳丝绸之路博物馆

  8.八路军驻洛办事处纪念馆

  9.洛阳山陕会馆文物保管所

  10.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11.洛阳市隋唐城遗址管理处

  12.洛阳市汉魏故城遗址管理处

  13. 洛阳关林管理处

  14. 洛阳市邙山陵墓群管理处

  15.洛阳市文物监察大队

  16.洛阳市文物交流中心

  17.洛阳仓窖博物馆

  第二部分

  洛阳市文物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文物局2019年收入总计21,590.10万元,支出总计21,590.10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9,931.36万元,降低77.40%。主要原因:2018年收支有洛阳市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开发资金30,000.00万元,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收支也有所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文物局2019年收入合计21,590.10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8,127.29万元,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6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628.54万元,财政专户收入6,446.27万元,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5,078.00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文物局2019年支出合计21,59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97.60万元,占32.41%,项目支出14,592.50万元,占67.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文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0,015.83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396.98万元,增长16.21%,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增,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和各类保险金增加。

  洛阳市文物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文物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015.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8,00万元,占0.0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931.38万元,占89.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64万元,占4.93%;卫生健康支出302.45万元,占3.02%;住房保障支出280.36万元,占2.8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文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51.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93.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58.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文物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文物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文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70.08万元。比2018年减少0.43万元,下降0.61%。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与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8年增加2.52万元,较上年增长5.60%,主要原因:2018年项目经费压减了15%。

  (三)公务接待费22.5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2.95万元,较上年下降11.56%。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开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洛阳市文物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9.59万元,主要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18年减少0.57万元,下降0.81%,主要原因:进一步压减行政消耗性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1,330.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122.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36.27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对156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8,390.7万元。2019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21,590.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669.1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28.46万元,支出项目共148个,支出总额14,592.50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29个,支出总额11,922.51万元。

  (四)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局国有资产54,516.55万元。其中:房屋面积74,206.56平方米、价值50,039.05万元,车辆31辆、价值639.09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套、价值85.3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3,865,57万元。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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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市文物局负责管理全市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工作;负责申报、审批全市境内的文物钻探、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全市国家级、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文物商店的审批和文物鉴定机构的设立、撤销的申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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