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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藏品二维影像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5-05-05 09:51:17   浏览次数:6672   文字大小:【
    《馆藏品二维影像技术规范》规定藏品影像数值化的技术内容,增加相关的影像数值化方面的一些名词。本规范分为两个部分:即馆藏文物二维影像的扫描规范和拍摄规范。
    本规范对应于《博物藏品信息指标体系规范(试行)》2001年版中的《馆藏品二维影像技术规范》,本规范与《馆藏品二维影像技术规范》的一致性程度为不等效。本规范与《馆藏品二维影像技术规范》相比主要变化是:
     ——增加了二维影像扫描的技术规范
     ——增加了二维影像拍摄环境、设备及技术要求的规定类目
    第一章 博物馆藏品二维影像的扫描规范
    1.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采集博物馆藏品二维影像的数值化方式。
    本规范规定了适用博物馆藏品二维影像采集的方法、设备、环境、技术要求,界定了相关的术语,给出了藏品二维影像的采集样本。
    1.2引用及参考的标准
    《博物藏品信息指标体系规范(试行)》2001年版《馆藏品二维影像技术规范》部分
    《馆藏文物档案影像采集样本》
    国立台湾大学图书馆《台湾古拓碑》典藏数字化影像制作规范
    国立台湾大学图书馆《淡新档案》典藏数字化影像制作规范
    1.3具体要求
    馆藏文物二维影像的扫描规范适用于采用传统银盐胶片等透射式影像载体和照片、图片等反射式影像载体的扫描加工。
    1.3.1 扫描设备
    光学分辨率不低于4800×4800的平板扫描仪一台
    1.3.2 扫描规格
    l 按原件尺寸的100%扫描
    l 使用RGB真彩色模式的位图表示法
    l 珍贵品采用光学分辨率 600 dpi (含)以上,RGB真彩色模式进行扫描;以彩色深度:每像素24 bits。
    l 普通品采用光学分辨率300 dpi (含)以上RGB真彩色模式进行扫描;彩色深度:每像素24 bits。
    1.3.3 存储规格
    l 珍贵品采用TIF格式存储。
    l 普通品采用JEPG格式存储,压缩后影像质量为“中”。
    1.3.4 扫描工作规范
    l 数据尺寸偏小者,仍必须单件扫描为一幅影像,不得数件合扫于一幅影像之中。
    l 扫描时必须涵盖原件外围至少0.3公分之范围。
    l 仅在原件尺寸大于A4 之情况,才能将原件分部分扫描;将数据分为数部分扫描时,各扫描区域边缘必须有1公分之重复扫描区。扫描后的每一分段以独立的影像编号命名,拼合后的影像数据给予一个全新的影像编号。例:藏品编号为100的原件分为三部分扫描,获得三个影像文件,分别命名为100—1、100—2、100—3,由三个影像文件拼合而成的完整影像文件命名为100—4。
    1.3.5 扫描数据加工规范
    l 扫描文物影像的扫描机应进行过色彩校正,确保扫描影像的色彩忠实于原影像载体。
    l 对于获取的数据要根据原件进行修正(纠正歪斜的图像)、去痕(去除图像中由于原稿的问题所留下的污点、霉斑、刮痕等不属于藏品信息的缺陷,这些缺陷基本上存在于图像背景中,对于反映藏品信息部分的图像基本不做处理,以避免造成信息误差。)
    l 对于分为多部分扫描的影像数据,在经过上述加工后应进行拼合,每一部分的色调、对比度、明暗度要保持基本一致。
    第二章 博物馆藏品二维影像的拍摄规范
    2.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采集博物馆藏品二维影像的数值化方式
    本规范规定了适用博物馆藏品二维影像采集的方法、设备、环境、技术要求,界定了相关的术语,给出了藏品二维影像的采集样本。
    2.2 引用及参考的标准
    《博物藏品信息指标体系规范(试行)》2001年版《馆藏品二维影像技术规范》部分
    《馆藏文物档案影像采集样本》
    国立台湾大学图书馆《台湾古拓碑》典藏数字化影像制作规范
    国立台湾大学图书馆《淡新档案》典藏数字化影像制作规范
    2.3 具体要求
    2.3.1 拍摄设备
    馆藏文物二维影像的拍摄设备至少不低于以下要求:
    l 600万像素(含)以上数码单反机身一台
    l 具有可以移动和俯仰镜头光轴的中焦距镜头一个(用于校正视差)
    l 电池两件(原机附带一块,再增配一块)
    l 闪光灯/三脚架(含云台)/摄影包一套
    l 背景纸/架一套
    l 影室灯一套(不少于三盏,每盏输出功率≥500WS,造型灯功率150W;调光范围<全光∽1 4级="">;有同步触发和闪光触发;含柔光箱),对于需要多段拼合的影像拍摄,建议采用重复性能好,色温稳定的数码闪灯系统。
    2.3.2 拍摄环境
    l 馆藏文物二维影像的拍摄必须有专门的摄影场地,场地宜高大有进深,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高度≥3米,如有条件,面积及高度越大越佳。
    l 特大型文物如飞机、汽车等,选择暗背景拍摄。
    l 场地宜选择阴凉干燥处,适于保护藏品与摄影设备。
    l 建议采用深浅不同的灰色背景拍摄不同色泽的藏品。
    2.3.3 拍摄规格
    l 藏品数码影像采用RGB真彩色模式的位图表示法。
    l 藏品数码影像每个原色的灰度等级不低于64级(26)。
    l 藏品直接数值化采集数码影像时,每帧不小于300万象素。
    2.3.4 格式与精度
    l 珍贵品应采用TIF格式,不压缩储存。
    l 普通品可采用JEPG格式存储,压缩后影像质量为“中”。
    2.3.5 拍摄工作规范
    2.3.5.1 立体藏品拍摄工作规范
    l 每件独立编号的立体藏品必须以主要代表面,拍摄全形图像一张,并拍摄正视角度的顶面和底面图像各一张。
    l 对没有独立编号的成套藏品必须拍摄组套图像,并加拍独件文物的全形图像。
    l 对具有花纹、附件、内壁铭文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立体藏品各相应部位进行局部拍摄。对具有不同花纹、铭文的各个面都要进行正面拍摄。
    l 对扁平形器物(如扁担、钱币等)一般拍摄正反两面,如有边沿上的特殊信息,加拍边沿影像。
    l 对具有连续花纹、内壁铭文或其他特殊情况的文物(如不规则形状的文物)每隔30度—45度拍一张。
    l 藏品如附有图纸或拓片的应加拍相关资料的影像。
    2.3.5.2 平面藏品的拍摄工作规范
    l 每件平面藏品必须拍摄全形图像一张,尽量用一幅画面记录平面文物的影像。
    l 无法在一张影像中记录全形的,以分段拍摄形式记录时,胶片上画面的接口重叠部分不得小于0.5厘米。(每一分段以独立的影像编号命名,拼合后的影像数据给予一个全新的影像编号。例:藏品编号为100的原件分为三部分拍摄,获得三个影像文件,分别命名为100—1、100—2、100—3,由三个影像文件拼合而成的完整影像文件命名为100—4。)
    l 对有铭文、款识等附加信息的平面藏品要加拍相关影像,如有特殊的装裱形式亦应对其做影像记录(如宋画以明代封套盛放,除对画心拍摄外,对装裱部分亦应予以记录)
    2.3.6 拍摄技术规范
    2.3.6.1 藏品拍摄基本技术规范
    l 主体突出,背景干净。
    l 为保证影像信息含量,被摄体应尽量充满画面。
    l 注意视点的选择,减少由于镜头透视产生的视差。
    l 色调准确、层次丰富。
    2.3.6.2 立体藏品拍摄技术规范
    l 主题图案清晰(详见《馆藏藏品档案影像采集样本》)
    l 器型完整,无明显的俯仰变形。
    2.3.6.3 平面藏品拍摄技术规范
    l 布光均匀,画面内无明显亮度差别。
    l 拍摄平面与被摄物平面保持平行,保证画面无畸变。
    第三章 术语解释
    3.1 数值化方式
    指获得数字化影像信息的方式
    3.1.1 直接数值化
    采用数码相机、数字摄像机、扫描仪等数字化设备对藏品直接拍摄或扫描获得的数值化信息。
    3.1.2 间接数值化
    采用传统的银盐胶片、照片、图版等媒体形式记录的藏品影像,经扫描仪数字化后获得数值化信息。
    3.2 数码影像
    系指采用数码形式记录的影像信息。藏品数码影像是文物影像的数字化表现形式,是计算机储存、检索和交流的资源信息。包括用数值化技术直接拍摄所得和传统影像扫描数字化后得到的数码信息。也称为“数码图像”、“数字图像”、“数值化图像”。
    3.3 立体藏品
    主要以三维形体体现价值的器物类藏品。如陶瓷类、青铜类、石刻等。
    3.4 平面藏品
    主要以二维形象来体现价值的藏品。如绘画类、碑帖类等。
    3.5 像素
    图像都是由许多点组成,每个点叫做一个像素。像素是组成电子图像的基本单位,用来存储颜色信息,像素一般用Pixels或px表示。
    3.6 分辨率
    分辨率指每英寸有多少个像素点,单位是dpi ( dot per inch )。
    3.7 光栅表示法
    光栅图像是由一系列颜色不同的像素点排列而产生的形状和效果。
    3.8 矢量表示法
    矢量图形的形状是通过数学公式计算产生的,图像的效果也是由一系列颜色不同的像素点排列而产生,像素点排列的范围由矢量图形的形状(也叫路径)决定。矢量图形的优势是形状容易改变,可任意放大。
    3.9 色彩模式
    色彩学上把表示色彩的方法称作颜色模型或色彩模式。常见的有:RGB色彩模式、CMYK色彩模式、Lab色彩模式。
    3.9.1 RGB色彩模式
    属于加色法,通过加以不同的红、绿、蓝三种纯色彩的光度比例来描述出任何一种颜色
    3.9.2 CMYK色彩模式
    属于减色法,通过青C、品红M、黄Y、黑K四色印刷油墨印到承印物上产生颜色。
    3.9.3 Lab色彩模式
    Lab模式是人类视觉的颜色空间,具有设备无关性,作为色彩转换中的参考色彩模式。
    3.10 色域
    色域指某种色彩模式所能表达的颜色数量所构成的范围区域,色域越大颜色越多。Lab色彩模式>RGB色彩模式>CMYK色彩模式。
    3.11 灰度值
    灰度值是每一种纯色彩的光强度指标。灰度表示从最亮到最黑总共分成的色阶级数一般都是2的幂数。
    3.12 位深
    位深也可叫做色彩深度,用来表示每个像素存储信息的多少。位深用二进制表示,例如一个8位位深的RGB图像,每个像素可表达28×28×28≈1670万种可能的颜色。位深高意味着更准确的颜色表达和更丰富的颜色数量,文件所占空间也越大。
    3.13 色温
    色温是描述光源颜色的参量。在不同温度下绝对黑体(一种对外来辐射既不反射也不透射,而是全部吸收的物体)可以辐射出的不同颜色的光,而且辐射光的颜色只和温度有关,温度确定,光的颜色也就确定。色温是以绝对温度K表示。
    3.14 JPEG格式
    世界标准化组织“联合摄影师专家组”(Joint Photographic Experts Group)制定的对采用位图表示法的数码影像的压缩算法。文件的后缀名是.JPG,是当前常用的一种有损压缩算法。
    3.15 TIF格式
    TIFF是Tagged Image File Format(标记图像文件格式)的缩写,文件的后缀名是.TIF,这是现阶段印刷行业使用最广泛的文件格式。这种文件格式是由Aldus和Microsoft公司为存储黑白图像、灰度图像和彩色图像而定义的存储格式。
    3.16 RAW格式
    RAW格式是CCD或CMOS在将光信号转换为电信号时的电平高低的原始记录,单纯地将数码相机内部没有进行任何处理的图像数据,即CCD等摄影元件直接得到的电信号进行数字化处理而得到的。RAW数据不能直接编辑,只能利用数码相机附带的RAW数据处理软件将其转换成TIFF等普通图像数据。
    3.17 压缩比
    数码影像文件在压缩前后的长度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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